近日,華坪縣人民法院審結了由華坪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羅某失火罪一案。
華坪一村民自家地里燒雜草引發(fā)火災被判刑.jpg (148.35 KB, 下載次數: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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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6 09:24 上傳
2022年4月的某一天,華坪縣新莊鄉(xiāng)村民羅某在自家芒果地做農活時,為了清理鏟除后堆放的雜草,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雜草點燃進行焚燒,最終不慎引發(fā)森林火災。經鑒定,此次火災造成林地過火面積共289.3畝。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在防火期內野外用火,不慎引發(fā)火災,過火面積達289.3畝,其行為已觸犯了刑律,構成失火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華坪縣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最終判決被告人羅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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