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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蒗彝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決定。具體如下: 1. 免去王崇明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免去朱天龍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任命鄭斌為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 任命蘇青春為縣民政局局長。 3. 免去陳祿梅寧蒗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毛發(fā)武為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局長、二級法官;任命和書娟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4. 接受肖文杰辭去寧蒗彝族自治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其在常務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的職務相應終止。 以上任免決定均于2024年8月26日通過。 |
2024年8月26日,寧蒗彝族自治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系列人事任免決定。具體內容包括: 1. 免去王崇明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和朱天龍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任命鄭斌為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 任命蘇青春為縣民政局局長。 3. 免去陳祿梅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毛發(fā)武為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局長、二級法官,和書娟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4. 接受肖文杰辭去寧蒗彝族自治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并相應終止其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職務。 這些決定均于2024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